3D打印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问题

3D打印报告数据
2020
06/0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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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Aspects of 3D Prin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Dom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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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30年中,3D打印已经从单纯的业余爱好者和科学用途发展为工业制造。这种新颖的制造方法使创新密集型公司可以减少开发,设计或测试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时的管理费用。制造商无需支付原型费用,即可使用3D打印机在内部快速,廉价地进行复杂元素的多次迭代。打印过程开始于一个数字文件,其中使用3D打印软件或3D扫描仪对要打印的对象进行数字格式化。该数字文件包含一个设计模型/蓝图,也可以将其作为代码写在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文件中。或者,可以使用3D扫描仪创建CAD,可以扫描任何对象并创建三维蓝图。然后使用专用软件将文件导出到3D打印机,通过将原材料逐层堆积直到完成的过程将数字模型转换为物理对象。此过程也称为增材制造。

保护知识产权

3D打印的新颖和多维制造技术几乎影响到知识产权(“ IP”)法的所有领域。CAD文件,扫描的原始设计或最先进的发明都可以立即引起知识产权法问题的讨论。在3D打印方面,版权法,软件法,设计法和专利法是争议最大的领域。要问的主要问题是,当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是否可以采用这种无所不包的技术,防止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或需要全新的专有权。仍然存在于国际(协议和公约)和跨国(指令,条例,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律中的标准例外与限制自然也适用于3D打印。例如,关于专利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第30条规定,成员国“可以对专利授予的专有权提供有限的例外”。因此,一些成员国的国家法律认为专利持有人的权利不包括出于非商业目的私下进行的行为,并不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在版权领域,可以根据所谓的三步测试来限制授予作者的权利。《 TRIPS协定》第13条规定:“成员应将专有权的限制或例外限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些特殊情况不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会不合理地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一些成员国已经确立了私人复制权,授权他人复制作品供私人使用。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介绍欧洲大陆IP系统及其3D打印方法。

欧洲大陆IP系统和3D打印

欧洲大陆知识产权制度(也称为民法)依靠立法而不是司法先例。在知识产权法中,该法律政策避免了在不同情况下适用规则的含糊之处。但是,严格执行法律可能会误解相关问题的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是指通过制造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如果灵活解释,可能不会造成侵权。3D打印可能会影响的当前IP权利包括版权,专利和最重要的是设计权。

根据版权法,由于3D CAD文件涵盖了技术图纸,图表和模型,因此3D CAD文件(而不是从现有对象进行的3D扫描)可以属于版权制度。此外,可以将3D CAD视为原始作品的衍生作品。但是,不包括具有纯技术功能的特定材料和形状。也可以属于版权制度的软件保护。3D CAD仍然不是由计算机作为软件执行的,而是通过读取来制造的。但是,除了3D打印机的功能外,其他所有专有软件都将受到保护。其次,如果复制一项专利发明,可能会产生专利权。因此,将保护该对象中包含的创新和技术。包含专利技术蓝图(如果在权利要求中引用)的CAD文件将处于专利制度下。但是,对象的美观布局将被排除。最后,设计权可以保护所涉及产品整体或部分的外观和特征。制造对象的外观和独特的审美布局将受到设计权的保护。因此,可以假定任何包含设计蓝图的CAD文件都会自动成为侵权材料。但是,在相关技术领域中很常见的原材料,在公共场合使用时不可见的内部零件或设计均不受设计保护。此外,配置了可与其他产品机械连接的设计功能(例如:

通过3D打印侵犯知识产权(“ IPR”)

在3D打印的创建和传播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上述权利的知识产权侵权。同样,通过侵犯版权,专利和设计权下的第三方,法律诉讼仅限于某些诉讼。

在作品创作期间,如果未经版权持有者许可,以数字方式获取或复制了CAD文件(3D模型),扫描的对象,软件或图形用户界面;该诉讼将被视为侵犯版权。在没有有效例外的情况下,对私人使用的辩护不属于民法知识产权制度下的例外,只有私人复制,修复或逆向工程将属于侵犯版权的例外。如上所述,软件的表达也受到版权制度的保护,任何复制,翻译,改编,更改或分发软件的尝试都将导致版权侵权。除非存在技术保护措施,否则无法保护软件的功能元素,并且不能通过法律行动来防止逆向工程。至于专利 未经专利持有人的许可而使用或生产发明,即构成专利侵权。该限制包括对专利发明的逆向工程,因为专利法并未为独立创作提供例外。因此,带有专利发明副本(图纸)的CAD文件可能会被占用或要求删除。但是,不会复制现有技术权利要求或复制该技术未专利部分的新颖CAD文件将不受专利制度的保护。最后,具有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商业用途对象的数字化将导致外观设计权受到侵犯。除非侵权方证明私人和非商业用途,否则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或针对进一步的非法使用发出初步禁令。

至于传播过程,无论是CAD文件还是3D打印物体本身,对版权,专利和设计权的关注仍然存在。未经作者/创作者的适当版权许可,第三方不能共享或复制受版权保护的原始作品。此外,如果事先非法获取了CAD文件,则3D打印对象的私人使用也可能受到权利持有者的限制。在专利制度下,将包含专利发明的CAD文件上载到公众访问或出售/交易3D打印对象将导致专利侵权。与版权不同,私人使用3D打印技术或创建非侵权CAD文件(其本身是非专利主题)将不受任何法律诉讼。如果包含受保护外观设计的产品投放市场,未经权利持有者授权擅自出售或进出口,那么最终可能会在传播过程中侵犯外观设计权。CAD文件本身不属于设计权利,因此不适用于设计保护。对于包含受保护设计的3D产品,仅允许第三方制造私人和非商业用途的产品。

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措施

为了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原始作品或发明,权利人可以使用技术保护措施,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明确禁止绕开技术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使得例如可以用唯一的标识符标记对象及其关联的3D打印文件以监视使用情况。

根据版权制度,在私人使用原始作品的情况下,权利持有人必须能够首先识别最终用户。法院需要澄清的一个重要问题是,CAD文件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受到版权保护,因为它本身可能没有资格。由于其3D CAD文件具有技术图纸,图表和模型,因此可以在下面提交。另一方面,法院需要意识到,对技术解决方案和进步不授予版权。3D CAD文件也可以作为计算机程序享受版权保护。另一方面,与传统软件不同,CAD文件无法控制3D打印机的硬件。它只是代表,体现了3D对象。即使可以认为该CAD文件受版权保护,也可以使用该CAD文件以3D形式打印物理对象,不应将其视为伪造的,因为物理对象本身不具有CAD文件中授予的版权。专利保护只有在已经申请并且满足条件(例如计算机实施的发明)的情况下才会被授予。通常,此保护措施不可用或不再可用。

对于大型制造商来说,设计权可能是挑战日常物品的商业3D打印的最有用的知识产权。如果第三方出于商业目的进行制造,即使没有意图和知识的侵权行为,制造包含受保护设计的产品也是非法的。因此,此权利在开拓者时代尤其有用,在这些先驱时代,高质量的3D打印机尚未为大众所能负担,并且第三方根据最终用户的命令进行3D打印。但是,如果最终用户将3D打印用于个人和非商业用途,则不会侵犯设计权。此外,通过3D打印侵犯设计权会引发公平赔偿的问题。因此,

在线3D打印平台仍然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现象,知识产权问题虽然有限,但可能会增加。在此阶段,最好不要在立法层面上采取行动来惩罚新技术。因此,应在IP范围内评估和检查3D打印,同时考虑到受3D打印影响的不同产品部门。

Legal Aspects of 3D Prin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Dom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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